市旅游委关于在等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推行安责险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5

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近期,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安发〔2017〕7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本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旅游行业旅游景区、宾馆饭店饭店、社会旅馆等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引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事故预防工作,完善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经济保障机制,维护伤亡人员的合法权益,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要求,请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组织领导,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宣传力度,明确本区、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工作目标,确保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设不断深入。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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