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京安发〔2018〕6号

发布时间:2018-03-09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市属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根据2018年1月25日全国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化三体系双基”总任务,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牵引,以安全生产融合发展为主线,实施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实现一般事故总量下降,防止较大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

    1.落实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年初排查、全年整改、年底销账”的隐患滚动治理模式,紧密结合首都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市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确定治理范围、内容和步骤,提出具体要求和保障措施。召开全市性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各行业领域隐患治理的具体标准,建立信息报送、情况通报、抽查考核等工作保障机制。具体工作措施以正式印发的相关文件为准。

    2.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将隐患治理三年行动与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电气火灾、工业涉爆粉尘、白酒制造、涉危使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水电气热城市运行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商品交易市场、文化娱乐、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紧密结合,全面排查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3.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推动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为目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编制工作。贯彻落实《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66号)要求,开展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执法检查。继续推进企业层面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全面使用,制定隐患系统应用推广工作方案,纳入标准清单编制企业系统使用率达到90%。

    4.实施城市安全风险试点评估。继续推进《北京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的落实,实现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全过程动态管理,完成全市重大安全风险源清单和电子地图的制作、应急资源分布状况摸排、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编制、重大安全风险跟踪评估、企业安全风险辨识清单修订、风险评估培训体系建设等各项任务。

    (二)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5.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研究制定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逐项梳理分解重点任务,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6.研究推动城市安全发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意见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做好推进落实工作。

    7.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落实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

    8.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研究制定本市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依托现有网格,合理划分安全生产网格,初步建立全域覆盖、资源整合、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安全生产基层网格化监管体系。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9.出台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制规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主要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10.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研究修订市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或管理职责,依法依规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具体部门,研究明确各有关部门职业健康工作职责。

    11.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研究制定《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和《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做好对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量化、差异化、动态化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按照考核细 则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工作内容和目标,层层分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12.深化安全生产督察。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成立安全生产督察组,分批次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督察。开展安全生产督察“回头看”,督促各区严格按照督察反馈意见逐条进行整改落实。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落实为核心,选择2-3项重点工作作为督查内容,开展全过程督查。

    13.实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评估。研究制定检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监管职责范围内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专项检查评估,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14.建立市属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实施方案,确定考核指标,完成8家企业考核试点任务。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设立安全总监制度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法治建设

15.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法规体系。研究修订《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开展条例修订专题调研及论证活动,申报市人大2018年立法调研项目。推动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规章立法工作,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16.加快推动安全生产地方标准编制。完成《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百项地标”中社会旅馆、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供电企业、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单位等27项标准的编制工作。启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施拆除安全管理规范》和《危险化学品地上储罐区安全要求》地方标准制修订。

    17.强化依法监管执法。研究制定《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和主要任务、方式和要求,并抓好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提高人均执法检查量和处罚量,促进监管执法检查效能提升。

    (五)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8.加快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配套制度措施的落实,制定本市联合奖惩实施方案,将联合奖惩工作落到实处。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机制,做好信用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

    19.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增效。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重点领域隐患治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预防控制机制建立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认真组织落实《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等1+6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评审组织单位责任,强力推进企业自主创建,加强评审机构和评审人员监管与考核,推进安全生产百项地标的有效实施,有力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质量。

   20.务实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组织开展覆盖全市5万家一般法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建立安全培训考核管理信息平台,促进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的“双提升”。

    21.实施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普查。依托现有企业台账等基础数据,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3万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深入、全面掌握本市职业病危害现状,同步将其纳入本市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

    22.继续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七个高危行业强制推行;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涉及水、电、气、热等城市运行领域重点推行;在其他行业全面推行安责险制度。

    (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23.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要求,研究制定《北京市街乡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全面规范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

    24.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队伍规范化管理。组织展区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队伍规范化建设,实现70%区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队规范化建设达标。完善专职安全员检查信息系统,开展乡镇、街道(园区)优秀安全生产检查队评选工作。组织专职安全员业务培训及行政村、社区专兼职安全生产巡查员示范培训。

    25.持续开展“双百工程”。在全市范围开展“百名安全监管干部与万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话谈心”和“百名安全生产专家服务万家企业”活动。依靠专家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帮助、指导企业查找安全隐患,提高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能力,切实解决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管理能力欠缺、隐患排查水平不足等问题。

    26.推进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体系建设。加快进行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信息化建设、配套文件制定、仓储设施建设研究等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逐步实现全市危险化学品的“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以及全过程动态监管,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

    27.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加强应急预案体系管理,提高各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定期开展相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依托重点企业建立行业和区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高队伍标准化建设水平,开展应急队伍常态化技能培训,探索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市场化服务。加强行业、区域应急物资储备统筹管理,优化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结构与布局。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持续推进应急管理示范创建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地方标准宣传贯彻力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做好事故灾难类巨灾情景构建研究工作。

    28.加大宣传和教育工作力度。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安全发展氛围。突出抓好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监之星·北京榜样”和“寻找最美安监巾帼”等活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强化社会监督。

    29.做好安全生产保障。重点完成全国“两会”、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活动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加强对新机场、城市副中心办公区、冬奥场馆及配套设施等重点建设工程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自身职责,认真研究梳理各项工作,分门别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目标和任务。市安委会办公室要抓好统筹,及时沟通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和难点问题。各区要充分发挥安委会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二)加强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对年度重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信息报送、情况通报、会议联动等保障机制,动态掌握各项工作进展程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有关问题。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重点工作的指导,全程、全面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重点任务开展情况,对于工作滞后、推进缓慢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督促做好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安全考核。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督察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将各项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和综合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考核,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2018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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