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要求强制上安责险?

发布时间:2022-03-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第51条第2款: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在2017年发《北京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安发[2017]7号文件,提出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在渔业捕捞生产领域、大型群众性活动、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涉及水、电、气、热等城市运行领域重点推行;在其他行业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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