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责险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若干优惠措施的问答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18

1、有哪些企业可以免费延长保险期?

答:保险单终止日期在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所有参保企业,均可获得保险期的免费延长。

 

2、保险单延期,企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参保企业无需提供相关手续,由保险公司自动对参保企业进行保险单延期的批改。

 

3、保险单可以免费延期多长时间?

答:在原来保险单终止日期之后免费延长90天。例:20203月1224时到期的保险单,自动延期至20206月10日24时到期。

 

4、已经开工或将要复工的生产经营单位如何获得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服务? 

答:防疫期间开工的医疗、食品生产供应、轨道交通、物流配送、批发零售企业、物业、水电气热等企业单位及复工企业,可以联系所属保险公司的客户经理要求提供现场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服务。北京安责险的技术服务团队也会根据疫情防控的总体工作部署,主动联系企业,在企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技术服务。

 

5、事故预防费如何用于新冠肺炎物资的购买?企业是否能够使用?

答:扩大事故预防费的使用范围,允许用于新冠肺炎防疫物资的购买。有两种方式:一是年保险费在8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可向保险公司直接申请使用事故预防专项费,由保险公司使用该费用购买防疫物资,支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二是由保险公司在属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统筹安排购买防疫物资,并向参保企业和防疫一线发放。

 

6、申请使用事故预防专项费的手续是什么?

答:企业单位或者相关部门可以与承保保险公司联系,提出使用计划和资金预算,提供事故预防立项表、预算书和实施方案等书面材料,保险公司内部审核通过后,由保险公司进行物资购买和发放。

 

7、使用事故预防费购置的新冠肺炎防疫物资指什么?

答:根据企业和防疫一线的防疫工作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合格的防疫产品,包括:75度酒精、84消毒产品、防护口罩、防护服、护目镜和测温设备等。

 

8、疫情期间,保险公司如何为企业提供培训服务?

答:保险公司会在疫情期间,根据企业需要,为企业提供给各类网络培训课程。培训内容有:防疫工作培训、安全风险管理培训、保险培训等。

 

9、如何认定疫情防控期间有突出贡献的企业?

答:根据北京市相关政府部门认定并公布的突出贡献企业名单进行认定,在次年的保险费给予相应的10%的费率下浮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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