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责险推广的法规依据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03-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第51条第2款: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109条: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49条“从业人员有权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其他安全生产保险”;第70条“本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并在各行业或者领域逐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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